2021-12-15 15:48:14.0 | 分类: | 浏览量: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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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潜江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服饰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潜江市泰丰街道办事处红梅东路88号(光彩建材城)30栋3楼302室(湖北欣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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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潜自采[2021]1453号
2、项目名称:潜江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服饰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6.2138(万元)
5、最高限价:36.2138(万元)
6、采购需求: 采购工作人员服装78套(26类/套,所有数量以实际量裁、制作为准)。包括供货、人工配送、尺寸测量、验收、成品衣检测、售后服务等。(具体采购需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及内容”)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其中:冬装15日内完成供货;春、夏装45日内完成供货)。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装制造商;有较强的设计、生产能力,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
(2)供应商需承诺提供的书面材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的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2月16日到2021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现场获取:湖北欣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潜江市泰丰街道办事处红梅东路88号(光彩建材城)30栋3楼302室)或在线上领取、邮寄送达方式(具体方式详见公告附件《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3.方式:采用现场领取、线上领取或邮寄送达形式,具体详见附件《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4.采购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12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潜江市泰丰街道办事处红梅东路88号(光彩建材城)30栋3楼302室(湖北欣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如由于疫情防控原因,投标人无法到开标地点参加开标会,可将纸质投标文件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并于开标时间前(以签收时间为准)邮寄到湖北欣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收件人:吴怡,联系电话:15572835432。递交时间以收件人本人签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务必在显示“已签收”后与吴怡电话确认。以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被视为对开标程序和内容无异议)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12月2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潜江市泰丰街道办事处红梅东路88号(光彩建材城)30栋3楼302室(湖北欣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递交标书费的帐户信息
收 款 人:湖北欣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82010000003531151
开 户 行:湖北潜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支行
2.参加要求: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授权代表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投标文件出席开标会议。
3.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欣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门户网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潜江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地 址:潜江市章华南路143号
联系方式:138869966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欣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潜江市泰丰街道办事处红梅东路88号(光彩建材城)30栋3楼302室
联系方式:0728-66999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0728-6699980
2021年12月15日
附件:《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采购文件支持现场领取、线上领取或邮寄送达方式:
1、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文件获取登记表;
2、现场领取: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请在获取时间内容携带上述资料(1)、(2)、(3)到获取地点进行领取招标文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请在获取时间内容携带上述资料(1)、(3)、(4)到获取地点进行领取招标文件。
3、线上领取:
请按提供的汇款账户信息将标书费以单位或经单位授权的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方式办理汇款(该款项递交截止时间为获取文件截止时间,以采购代理公司银行到账信息为准)。
汇款账户信息:收 款 人:湖北欣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82010000003531151;
开 户 行:湖北潜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支行。汇款办理后将汇款凭证及上述资料(2)、(3)的扫描件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发送邮件至项目联系人邮箱(以项目负责人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并在汇款附注(备注、附言)中注明项目编号后六位和所投包号,邮件正文中附上投标人单位的收件信息。
4、邮寄送达:
汇款方式同线上领取的汇款方式,汇款办理后将汇款凭证及上述资料(2)的原件及资料(3)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快递至项目联系人(以项目负责人收到快递资料的时间为准),并在汇款附注(备注、附言)中注明项目编号后六位和所投包号。
请采用线上领取或邮寄送达方式的投标人在邮件或快递发出后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如需招标文件电子版可发送邮件至531230195@qq.com,提供单位名称及购买标书发票扫描件获取。
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文件获取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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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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