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8 16:23:35.0 | 分类: | 浏览量:385
询价公告
湖北欣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潜江市园林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 潜江市园林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委托第三方代理记账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XH[2020]011号
(二)项目名称:潜江市园林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委托第三方代理记账项目
(三)采购预算: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3.08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标。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1.本次招标为潜江市人民政府园林办事处、潜江市园林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园林办事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中心、园林办事处所辖13个行政村(居)等提供代理账务处理。详细服务要求见本项目询价文件第三章内容。
2.期限(服务期):1年(本项目采取“1+2”模式,即一次招标执行三年。在合同期满前30天,经甲方对乙方在合同期内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可与乙方在次年续签采购合同,最多续签两次,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改合同价格。本次服务合同期满,采购人也可选择重新招标。)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预付合同总额的60%,年底考核合格后付剩余的4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采购政策详见询价文件。
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规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它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近三个月的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度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零申报的提供报税网站打印的零申报记录)及2020年度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的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时间应为本项目报名时间至开标时间以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4、具备财政部门核发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或《会计事务所执业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询价者,请你单位于2020年07月29日8时30分至2020年07月31日17时30分工作日时间,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代理记账许可证书》或《会计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印章一份到湖北欣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询价文件。
(二)获取地点:潜江市四季友农贸市场商务中心2号楼
(三)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份,询价文价售后不退。
四、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湖北欣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潜江市四季友农贸市场商务中心2号楼)
(二)截止时间:2020年08月6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询价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湖北欣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潜江市四季友农贸市场商务中心2号楼)
(二)时间:2020年08月6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询价的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潜江市园林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地 址:潜江市园林南浦路2号财政局4楼
联系人:孙凡 联系电话:18120549695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欣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潜江市四季友农贸市场商务中心2号楼
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0728-6232858
2020年7月28日
Copyright 2016 湖北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鄂ICP备19017867号-1